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、是一種直覺、是一種事實,是一種自私的行為,更是一種"佔有"。 
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 
 
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很想靠近她,體內的內分泌忽然起了變化,很想擁抱她,無時無刻的想見到她,無時無刻的想聽聽她的聲音。 

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會愛上她。 
 

通常大多數的人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。  
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,原因就是:"不需要原因"!  

其實喜歡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,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,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。  

這種感覺,這種緣份,就彷彿是上輩子就已經註定這輩子要認識她;這種劇情很像老掉牙的愛情電影裡的情節一樣,很老套,但是卻很真實。 
 

當愛上一個人時,除了外貌之外,更包括個性、能力和思想,必須喜愛她的優點,更要懂得接受她的缺點;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,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,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。  

在慎重的思考後,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。 
 

二個人深情的相愛,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,彼此相愛,互相扶持,為共同的理想奮鬥,自死不悔,此生無憾。  

有著共同的目標,或許會超越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。 
 

或許每一段的感情或婚姻像是一場賭局,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!?  

與其畏縮,不如做好準備,手牽著手,迎向一個幸福圓滿的人生。  

你做好準備迎接你的幸福了嗎? 




 

我在想著你的時候....  

我會知道,你也在想著我....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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